首先我要先大喊一聲;我被陷害了!
然後進入主題。
早在一個多月前我就知道部落格開始流行這個遊戲,就好像流行性感冒一樣,一個串過好幾個。
只是沒想到朋友這麼少的我竟然也會被陷害到,串連到這個遊戲的無窮迴圈裡。
當然,我不能默默容許兇手的存在而不將它公諸於世。
imc 就是這個傢伙陷害我的!
好啦!遊戲的規則很簡單,就是被點到的人要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公佈自己的五個怪癖,然後再點五個冤大頭繼續玩這個遊戲,如此串串相連到天邊。
被點過的人不能重覆點,所以基本上這是個先搶先贏的遊戲。
說出我的正式版五個怪癖之前,先說一段找出自己怪癖的歷程。
當我跟我男朋友說我被點到時,我們兩個就開始想,到底大頭妹這傢伙有什麼怪癖。
男人;愛吃零食算不算怪癖?
我:不算!
男人:愛吃零食可是每次都開一開吃不完算不算怪癖?
我:........不算啦!那只是壞習慣。
男人:腳臭算不算怪癖?
我:厚!!!!!!!!!!!!!!!!!!!!!!!不算!我也不想好不好?
男人:喜歡亂買衣服?常常被人家騙?愛喝飲料又喝不完?
我:喂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好啦!最後討論了老半天,終於討論出5個我們都認同的,真正算怪癖的怪癖。
怪癖1:喜歡人家用指尖輕輕搔手,手掌或手臂都可以,小時候睡覺常虐待我妹叫她搔到我睡著,現在換虐待我男人。
怪癖2;發呆或思考或閒閒沒事喜歡彈指甲發出噹噹噹的聲音。
怪癖3;事情喜歡拖到最後一刻才完成,比如隔天要交10000字的報告,半夜12點才開始趕工,才會文思泉湧,太早開始準備反而寫不出來之類的。
怪癖4:下班很累還沒洗澡,寧願不簵三七二十一先睡再說,11點多或12點多再起來洗澡缷妝,也不願意先洗澡卸妝再安安穩穩一覺到天明。
怪癖5:吃波卡洋芋片一定要一片一片吃,不可以一次吃2片以上,而且要每一片嚼的爛爛的才吞下去。(這叫細細品嚐)
寫完我的五個怪癖,接下來就是點名時間了。
不好意思,我也是“千百個願意“啊!其實樂的很,哈哈哈哈
第一個,本來最想點的就是豬頭藍,可惜她被人家點走了,只好不把她算在我的陷害清單裡。
不過她被點到卻還沒開始寫,這表示我們重覆的朋友是先點先贏,哈哈哈哈,所以我點.........
澎腮芸
第二個,我點豬頭婷
第三個,我點無糖綠,不好意思你知道我就是這麼稱呼你的,我想你怪癖一定很多!!
第四個,我點昌哥,哈哈
最後一個,我點呂凱蒂小姐,登登~一定要的啊!誰叫你說我台,哈哈。
恭喜以上五位幸運得主,請記得要遵守遊戲規則哦!
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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