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21/2006

原來

記得有好一陣子之前,我在xen那裡拜讀他一篇文章”原來”,感觸蠻多的。

小時候人家常說我個性很直,說話常得罪人而不自知,這我承認。



人的個性千千百百種,會合的來合不來的都是一種緣份。懂我的朋友,自然可以接受我的邏輯和說話方式,不懂的人自然疏遠,保持一種淡淡的友誼,也許就只是平時根本不會講到什麼話,見面只會淡淡地點個頭微笑的那種。

每個人都會有自我的主觀意識機制,強一點的,就過份保護自己,以自己為中心,以為全世界都欠他的。

從前的我,常會認為誰誰誰是我的好朋友,理所當然的就認為他也會把我當成好朋友,什麼活動應該都會相邀一起參加。可當我發現,我的好朋友為什麼有時候吃飯沒找我,有時候逛街沒找我,有時候唱歌沒找我,有時候出遊也沒找我的時候,當下我有多麼不開心和不能理解,甚至有時候還笨到直接去問當事人:為什麼?吃飯都不會”糾Aㄋㄟ”…

後來我漸漸釋懷了,將所有的理由歸納成”朋友都是來來去去的,今天這個沒有,下一個會在明天出現。當下這個人跟你很要好,換了一個時空,也許你們只剩點頭之交。”

直到xen的文章重新觸動了我,我才終於能夠知道,什麼是”朋友的選擇性”。

朋友有很多種,自己對朋友也有很多的選擇性,看電影就是會想找A,但去喝酒唱歌就只想找B,又怎麼能無私地要求自己就是人家任何活動的100%選擇。

就像你很喜歡某一件衣服,但你不會去喝喜酒也穿它,去路邊攤吃肉圓也穿它,去上班也穿它,去運動也穿它是一樣的道理,很多時候很多事情,都是要看”場合和感覺”。

“朋友的選擇性”是一個很好自我反省的哲理,今天感覺對了,場合對了,我就會找王五而不是找李四去看電影,但明天也許就會找李四去球場一起為球隊吶喊加油,也很可能每年只會找張二狗子打個一次麻將。很多時候,不是跟你要不要好,討厭你或喜歡你這種二分法的定義,就只是我們對於朋友的選擇性。

生活本來就是不斷地在選擇,很多時候自己找樂子釋然,總比一直認為全世界的人都討厭自己而耿耿於懷來的更怡然自得。

點這裡看xen的原文"原來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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