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/03/2005

指甲該不該剪焦慮症

對於指甲,我有一種莫名的偏執愛好。
指甲應該是屬於身體髮膚的一種,我卻將它視為是一種裝飾。
覺得沒有留指甲很奇怪。

目前我的指甲已經留到一種前所未有的長度,而且還不會有像其他人東斷一隻西斷一雙的困擾。
是的,10隻指甲都非常滴,修長。肉裡面的指甲跟長出來的長度比例達到1:1。


而且我還有彈指甲聲的壞習慣。
我的同事甚至偶爾還會被我不經意的抓傷。


本來我還挺愛這樣子的成果滴(當然不是指抓傷同事這檔事),但是最近我還真動了到底該不該剪的念頭。


因為每次要將隱形眼鏡從眼睛裡取出就是一種困擾。
每天都要很小心翼翼才不會戳瞎自己的眼睛。





直到上星期我右眼的隱形眼鏡整片破裂,男人說我自作孽不可活。
我真的開始陷入焦慮。


到底該不該剪?人家可是留了好久。
好煩吶~~~~~~~~~~~


如果有錢去做雷射就好了,再也不用擔心戳瞎眼。


留到天荒地老。


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看完文章來留個言吧! 霸託霸託